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子女丢失后生育子女相关问题的规定
[摘要]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1995年6月14日我委印发了《关于叶**、吴**夫妇丢失儿子后能否重新发给一孩生育证的复函》(湘计生政函〔1995〕1号),该复函对能否以丢失孩子为由申请一孩准生证生育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该批复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2009-06-09 [发布机构]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妇产科学
[关键词] 生育;子女丢失;死亡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