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上报全省离任村干部补贴情况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上报全省离任 村干部补贴情况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1号)精神,全面掌握全省离任村干部补贴情况,省财政厅决定对全省离任村干部补贴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统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09〕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所属乡镇对离任村干部补贴情况进行认真统计。
[发布日期] 2012-07-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离任;村干部;补贴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