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税收定额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税收定额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函[2011]71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了配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 2011〕 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46号)等相关文件。
[发布日期] 2012-11-0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定额;个人所得税;应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