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制糖企业自产氧化钙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制糖企业自产氧化钙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6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11-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氧化钙;食品;自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