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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更正伊春药业有限公司芩暴红止咳胶囊(批号:120201)监督抽验结果的通告
[摘要] 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市场监管抽验工作中,伊春药业有限公司的芩暴红止咳胶囊(批号:120201)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结果为铬含量不符合规定,我局于5月25日将此结果在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发布日期] 2012-08-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胶囊;我局;暴红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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