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抚远市,农垦、森工总局食品安全办、教育局、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5月2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教育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部分地区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事件情况,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学校校园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 2017-06-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食品安全;食品;学校食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