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伊春和大兴安岭三市(地)林下经济考评实施细则(2014和2015年度)》的通知
[摘要]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伊春、黑河市林业局: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2014和2015年度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黑办发〔2015〕29号)要求,现将《黑河、伊春和大兴安岭三市(地)林下经济考评实施细则(2014和2015年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7-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考评;年度;林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