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财政厅 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农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黑农改〔2008〕3号 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省财政厅 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村级(农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局、农业委员会,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森林工业总局: 农村税费改革前,村提留、乡统筹和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下简称“两工”)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劳务来源。
[发布日期] 2008-06-1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一议;奖补;一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