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检验管理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乳制品生产质量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保障我省乳制品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乳制品生产企业检验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检验管理制度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指导意见,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包括基粉)建立并执行检验管理制度,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发布日期] 2014-05-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检验;检验室;乳粉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