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初审)
[摘要] 职权名称 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初审) 职权编码 230000-01-1-1000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核转报 是 职权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农业部令第1号): 第十二条 禁止捕捉、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发布日期] 2016-03-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捕捉;主管部门;渔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