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森林抚育补贴任务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林业(营林)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林业局,省尚志、庆安林管局,省森林植物园,龙煤矿业集团公司林业管理局,省辰能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为提高我省森林抚育作业质量,确保森林抚育补贴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2〕136号)要求,省林业厅将全省承担任务的68个单位列为此次森林抚育补贴检查验收工作的受检单位,将组织省林业监测规划院相关技术人员,自6月下旬对已完成任务单位作为第一批受检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工作,自7月下旬对剩余单位作为第二批受检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工作,请各受检单位准备好森林补贴任务分解下达文件、自查报告、工作总结、自查合格小班一览表、作业设计文本及批复、施工作业合同、公示公告材料、抚育间伐所需的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发布日期] 2014-06-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检查;森林抚育;作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