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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兴安岭行署、各市、县粮食局: 秋收以来,各地粮食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粮食生产发展、增加农民种粮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要求,主动适应全面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积极转变工作方式,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粮食购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发布日期] 2003-12-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粮食;购销;农民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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