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工作程序》、《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书的项目主要内容》、《黑龙江省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司法局: 为更好地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加强对全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和规范,以确保鉴定质量,更好地为司法公正服务,省司法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省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工作程序》、《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书的项目和主要内容》、《黑龙江省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0-06-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鉴定;鉴定人;司法鉴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