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黑农发银发〔2017〕96号 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分行,邮储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各城商行(哈尔滨分行),黑龙江省联社,各市(地)、县农发行、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粮食局,农业信贷担保公司: 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建立东北地区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银发〔2016〕302号)精神,为积极推进市场化收购资金供应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省政府决定建立黑龙江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
[发布日期] 2017-11-0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基金;贷款;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