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成员的通知
[摘要]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省政府决定将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根据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成员单位及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
[发布日期] 2005-02-0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电子政务;巡视员;副厅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