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根据《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6号)精神,我省决定2007年继续组织开展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主要在企事业单位中选拔。
[发布日期] 2007-03-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人选;百千万;选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