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水产局(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3]3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省农业委员会和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决定继续在全省联合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并认真组织第二批“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推荐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7-1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