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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黑龙江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相关信息的报告
[摘要] 环境保护部: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信息的函》(环办函〔2015〕1665号)和《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435号)要求,现将黑龙江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的相关信息报告如下: 一、已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的相关信息 目前,我省已经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环境风险保障,而且保险合同有效期在2015年10月31日及之后的企业共5家:佳木斯七彩毯业有限公司、鹤岗市向阳区鑫天水湖酒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润滑油二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销售分公司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保费21.7万元,保额2300万元,承保公司:平安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人保公司鹤岗分公司和人保公司大庆分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1-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责任保险;环境污染;黑龙江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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