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全省粮食系统庆祝建国六十三周年“龙...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倾听孩子共同成长主题征...
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
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转发黑龙江...
关于转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2年部门集中调整...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进...
关于商请处置黑龙江永乾商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的函
[摘要]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黑龙江永乾商贸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约400吨废弃的铅蓄电池(HW49其他废物,900-044-49),拟将其转移到安徽省太和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征求贵厅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8-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黑龙江省;安徽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3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