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加快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管理局,各农牧场: 为解决垦区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影响不动产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意见》(厅字〔2017〕35号),结合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2〕2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发〔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妥善处理垦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9-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手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