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黑建安[2015]7号 关于转发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委)、省直管县(市)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现将住建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 37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4-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事故;城乡建设;督办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