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食药监办械〔2013〕29号和食药监办械〔2013〕34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13〕29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贴敷类医疗器械注册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13〕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好本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自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4-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注册;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