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垦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
[摘要] 各分局、八一农大、各农牧场、总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建立运行规范、服务周至、指导监督有力的垦区人才市场体系,推动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用人机制的转变和人事管理社会化进程,充分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为垦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人才智力保证,根据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及总局党委“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人才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现就加快垦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事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垦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垦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调节作用,有利于实现人才单位所有、部门所有向社会所有的转变;有利于落实个人择业自主权和单位用人自主权,使人才与单位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有利于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选人用人途径;有利于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发布日期] 2001-05-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人才;垦区;市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