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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岗市兴山区恒兴煤矿“11·19”顶板事故的通报
[摘要]
各产煤市(地)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龙煤集团: 2014年11月19日,鹤岗市兴山区恒兴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伤亡2人,给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带来了负面影响。
[发布日期] 2014-11-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矿安全;煤矿;矿井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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