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的通知
[摘要] 黑安监发〔2007〕48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许可文书(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44号)转发给你们。
[发布日期] 2007-03-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总局;化学品;安全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