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实行全省煤矿伤亡事故报告和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摘要] 关于实行全省煤矿伤亡事故报告和 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产煤市(地)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管机构、龙煤集团及分公司: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全省煤矿伤亡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决定建立全省煤矿伤亡事故报告和工作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伤亡事故报告    煤矿企业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和重伤3人以上事故,应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立即报告。
[发布日期] 2006-05-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事故;报告;煤矿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6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