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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假冒标称五大连池火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弱碱型矿泉水进行排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局在2017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对肇东市力有送水中心销售的“天然弱碱型矿泉水”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
[发布日期] 2017-08-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弱碱;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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