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病原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计生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委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黑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7-06-0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实验室;生物;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