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通知的通知
[摘要]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发布日期] 2015-01-1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用人单位;标识;警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