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表彰二○一五年度全省煤炭工业统计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哈大齐工业...
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平...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节水增粮行...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九洲泰来立志...
关于下发2015年度省环境保护厅共性责...
关于加快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发布日期] 2017-08-2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工业集聚;水污染;开发区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2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