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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扣鸡东县嘉艺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报
[摘要]
鸡西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依据《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鸡东县嘉艺煤矿“9·22”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批复》(黑煤安事调〔2012〕142号),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对鸡东县嘉艺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委托鸡西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收回煤炭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证号为202303219064)。
[发布日期] 2013-01-2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炭;生产;鸡东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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