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蚕种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农委: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蚕种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受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 2 0 0 1]4 4号)和省经贸委等四委局《关于我省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黑经贸运行联发(2 0 0 2)8 7号)精神,规范全省蚕种生产、经营秩序,保证蚕种质量,维护蚕种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蚕业生产健康发展,现将《黑龙江省蚕种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招执行。
[发布日期] 2002-05-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蚕种;生产;经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