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此次清理对象是已向社会公开的省政府各部门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所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国家已定为非行政许可审批而我省定为行政许可的事项。
[发布日期] 2014-06-1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