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实施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
[摘要] 各普通高校,各市(地)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宏伟目标,团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决定实施“黑龙江省大学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发布日期] 2004-03-1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服务;志愿者;高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