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利行业进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法制环境工作的通知
[摘要] 黑水发〔2014〕152号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利行业 进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 经济法制环境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水利行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三年工作方案(2012—2014)》(黑水发[2012]661号,以下简称《三年工作方案》),实现“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程序正当,主动服务行政相对人,行政效率显著提高,水利行业绝大多数服务主体对我省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满意”的工作目标,完成2014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工作任务 按照《三年工作方案》工作部署,2014年为水利行业行政执法巩固提高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2012年和2013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加强行政审批法制监督、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和涉水执法行为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深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发布日期] 2014-04-1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行政;案卷;审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