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摘要] 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各市(行署)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黑建造价[2010]5号)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为便于各地在执行中更好地体现文件实质,解决好文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 2012-04-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建设工程;定额;工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