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十六批)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实施细则》(黑工信科规联发〔2017〕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六批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实施细则》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申报。
[发布日期] 2017-10-0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黑龙江省;财政厅;绥芬河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