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2004年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干部)处、科: 现将《黑龙江省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2004年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学科(专业) 带头人梯队建设2004年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管理细则》的通知》(黑人发〔2003〕17号)中“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每两年评估一次”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04-04-0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带头人;梯队;专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