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地市互检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地市互检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继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地市互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互检时间 2011年10月20日至31日,每个市(地)检查时间为3天。
[发布日期] 2012-11-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检查;烟花爆竹;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