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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处): 为进一步巩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监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省局就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立卷,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逐级上报存档备案。
[发布日期] 2005-04-1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化学品;安全;危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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