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摘要] 黑建规范〔2017〕1号 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地)、县(市)房产局(住建局、城管局)、大庆市城管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住建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法制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服务业主为宗旨,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推动行业自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和物业管理水平,着力构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物业服务业体系。
[发布日期] 2017-06-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物业;业主;物业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