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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摘要]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厅提出的黑龙江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3处),现予公布。
[发布日期] 2005-01-3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遗址;城址;三道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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