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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材料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工信委、有关企业: 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并结合本市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 2011-08-0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企业;技术装备;附件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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