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对哈尔滨市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意见的函》的复函
[摘要] 省发改委: 贵委《关于对哈尔滨市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意见的函》收悉,我厅组织相关处(室)进行认真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执行更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事项 同意哈尔滨市对现役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执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哈尔滨市需同时提供执行该标准的燃煤发电机组清单。
[发布日期] 2017-07-2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排污;单位;哈尔滨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