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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质量,准确把握畜牧业生产形势,为宏观调控、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做好市场供应提供决策依据,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国家统计局明确规定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为各省畜牧业法定数据,并作为核算农业增加值的基础数据。
[发布日期] 2011-08-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调查;监测;畜禽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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