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西市检察院原生产服务总公司4处关闭煤矿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摘要] 关于鸡西市检察院原生产服务 总公司4处关闭煤矿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工业管理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鸡西市检察院原生产服务总公司三九六零二部队兴农煤矿、鸡东县水产公司联营煤矿、原鸡西矿务局滴道煤矿煤炭公司十三号井一斜、原鸡西矿务局滴道矿煤炭公司十号井等4处煤矿,因关闭后引起“两放”就业人员和参股人员多次进京上访问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和省人大信访办以及省政府督办检查室的催办通知要求,省政府安委办于10月26日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会议,形成了处理意见。
[发布日期] 2007-11-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鸡西市;煤矿;省政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