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和《农业部科教司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5】第68号)要求,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决定从今年开始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发布日期] 2015-10-1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民;培训;职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