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通知的通知
[摘要]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发布日期] 2013-05-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总局;安全;导则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