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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由各林业局实施林蛙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运输行政许可的通知
[摘要]
各林管局、林业局,省林科院: 根据《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授权,目前森工林区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运输的行政管理权由省森工总局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发布日期] 2011-03-3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行政许可;林蛙;林业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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