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本次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采取逐级行政推动和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发布日期] 2013-05-2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普查;农产品;资源 [时效性] Effective